鲁网11月20日讯 土地是民生之本、发展之基。土地问题不仅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,更关乎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。近日,有德州市平原县腰站镇村民拨打鲁网民生帮办新闻热线称,自己于1995年承包村内4.7亩荒地开发性生产,在土地承包未到期的情况下被强行收回土地最靠谱股票配资平台,发包给其他村民耕种,在当事人上诉后,平原县腰站镇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给原告书面答复,且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,事情多年未解决。
当事人李先生(化名)告诉记者,1995年,村组干部让部分村民承包荒地开发性生产,口头承诺承包15年,不要承包费,要求地面一定增高。2002年,村组干部又把李先生4.7亩承包地定承包经营权,并收取承包金,颁发给李先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。但在2015年,村干部率领群众把李先生两块地重新发包给本组其他村民耕种,李先生认为村组干部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,并于2015年提起上诉。
根据李先生所持有的经营权证书中记载“为了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,落实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……权属证书签订日期为2002年6月5日”。在李先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有效的情况下,村民小组将李先生的土地发包给其他村民耕种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》的有关规定。其中判决书中还提到,腰站镇人民政府对李先生投诉申请进行答复而未予处理,确定镇政府未能完全履行监管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,责令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李先生的申请作出处理。
展开剩余48%李先生又向记者分别出示了两份平原县腰站镇人民政府的《关于**申请监督的复函》,日期分别是2024年4月及2025年7月,两份复函中均写到,李先生主张的4.7亩农村集体土地,在2015年秋收结束后由村集体依法收回,李先生不再具有承包经营权,村庄做出的承包地收回的行为不存在违规,故李先生所主张的行政监督不予支持。
当李先生对申请监督复函提出行政复议时,腰站镇人民政府又向李先生出具了关于撤销《关于**申请监督的复函》的决定,均写到“现因该复函事实不清,本机关决定予以撤销”。李先生对此大为不解,这样不就等于陷入了循环论证,自己的问题还是无法解决。
李先生告诉记者,近期自己将继续上诉,但在上诉期间,有镇政府相关人员频繁到家中做调解工作,希望自己撤诉,甚至有镇政府相关人员提出对李先生进行部分补偿。记者就此问题致电腰站镇人民政府,截至发稿前仍未得到回复。
关于此事件的后续进展,记者将持续跟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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